不知道從何時開始,對寫作有了興趣。我想,大概是小學六年級的時候吧!那時的生活過得最充實。星期一到星期天都有會上補習班,是學校老師自願抽出寶貴的時間教的。在鄉下地方本來就沒什麽消遣,有的上補習班反而恰恰好,這樣孩子們就不容易學坏。
幾乎每天老師都會給兩題作文題目,回家寫,第二天交。小時候當然文筆不怎麽好,自然會找找參考書,東翻翻,西抄抄,這裡改一改,那邊加一加,屬於自己的一篇作文就那麽產生了。相信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經驗。
我記得,在衆多種類的文章當中,我最喜歡寫的應該是有故事性的吧!這大概和我小時候常參加講故事比賽有關。因此,我總是喜歡在作文裏穿插幾句對白,比較親切、比較生活化。
現在,寫作文對我來說是抒發心情的其中一種方法。高興或傷心都可以把它化爲文字,把它完完全全的表達出來。那麽,心裏就不會有太多的壓迫感。由於我可以清清楚楚地把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寫出來,必定對整件事非常了解。
曾經想成爲一為創作人,不是歌曲的創作,而是文學的創作。我很慶幸我到現在還很喜歡看書。其實,看書對不常出門的我的確有很大的幫助。原來書中真地會有黃金屋。當我心情低落時,我會從書本中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案,明白問題的所在,心自然寬闊了許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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